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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籍價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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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籍類別* |
入會費 (非退還的) |
月費 |
按金 (可退還的) |
| 個人會籍 |
$54,000 |
$880 |
$5,000 |
| 公司(一位代表) |
$58,000 |
$880 |
$5,000 |
| 公司(二位代表) |
$92,600 |
$880 x 2 |
$5,000 x 2 |
| 公司(三位代表) |
$126,800 |
$880 x 3 |
$5,000 x 3 |
| 公司(四位代表) |
$154,300 |
$880 x 4 |
$5,000 x 4 |
| 公司(五位代表) |
$179,000 |
$880 x 5 |
$5,000 X 5 |
| 附加公司代表(每位) |
$23,800 |
$880 |
$5,000 |
本會有權隨時調整入會收費
*各類會籍一律不得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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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資格
- 擬申請成為本會會員者,須填妥會方規定的申請表,然後將申請表交回會方,由會方考慮其申請。會方可全權酌情決定是否予以批准。如不予批准,會方無須說明任何理由。
個人會籍
- 凡年滿二十一歲並從事世貿業務或支持本會的宗旨和目的之商人或高級行政人員,皆可成為個人會員。
- 個人會員、其配偶、家屬及賓客可使用本會各項設施和服務,惟須遵守本會會章及會規。
公司會籍
- 凡在香港合法組成並支持本會宗旨和目的之團體,皆可成為本會的公司會員。
- 司會員可指派一名或多名代表(下稱「指定代表」)享用本會設施,但應對其指定代表使用本會設施時的行為和責任負責。公司會員可向會方申請改派其他指定代表,惟須支付本會規定的應付費用,並須符合本會訂明的其他條件。此外,該公司會員亦須付清其應付的所有欠款及費用。
- 對於指定代表、其配偶、家屬及賓客可使用本會各項設施和服務,惟須遵守本會會章及會規。
暫停會籍
- 個人會員如將在香港境外停留至少一年,可向本會申請暫停其會籍。
- 常務委員會可酌情確定個人會員是否屬暫停會籍的會員。個人會員如暫停會籍,須繳付暫停會籍費,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會費。
- 擬申請暫停會籍的個人會員必須向常務委員會發出有關其希望暫停會籍的書面通知,交回其會員證,並繳付其提交申請時適用的暫停會籍費。
- 已暫停會籍的個人會員在暫停會籍期間無須支付月費,而該會員、其配偶及家屬均無權使用本會的任何設施或享有互惠會所的優惠。倘暫停會籍的個人會員擬在缺席期首六個月內恢復其會籍,該會員須支付自該缺席會籍期起的全部未付月費,作為恢復享有其會籍下各項優惠的先決條件。
- 除會方另行同意外,暫停會籍的期限最長為三年。
會員賬戶
- 所有公司代表未繳清之費用均由公司負責。
- 所有附屬卡會員之消費均由主卡會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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